【当前热闻】美对中企吹下司法“黑哨”,大疆的回应清醒冷静
最近很多人都在关注大疆和德事隆在美国的专利诉讼案,包括也有互联网上的一些传闻说大疆“拒绝支付罚款”、“要退出美国市场”云云。但我看到大疆的官方回应,对这些传闻做出了澄清,并再次表示会在美国继续上诉以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我不禁要给大疆点个赞,一家能在各种情况和阶段,保持清醒和冷静的科技公司,才能走得长远、走得坚实。
大疆的科技创新能力毋庸置疑,事实上,大疆之前都不存在消费无人机这个行业和领域。而这样的公司,却在美国陷入“专利陷阱”。这“陷阱”里和“陷阱”外都有太多值得我们关注和探讨的东西。
(资料图)
很多人也许没听说过“德事隆”这家美国企业,但可能都听过贝尔直升机。德事隆在1960年收购了这家美国直升机和倾转翼飞机制造商,它的总部位于德克萨斯州,正是这次他们起诉大疆专利侵权案的地方,相当于在自己的“hometown”摩拳擦掌要告一家来自中国的科技公司。德事隆声称大疆无人机的悬停功能和目标跟踪功能侵犯了其“飞机自动悬停控制”和“交通工具控制系统”技术专利。
大疆无人机
事实确是如此吗?
从公开的资料看,大疆相关技术的应用时间要早于德事隆提出专利申请的时间。“德事隆”的专利是在2011年提出申请的,但早在2009年大疆就已经推出了XP3.1飞控系统。而且在2010年芝加哥iHobby Expo展会上,大疆展出的AceOne飞控系统也已经使用了相关技术,并在当时受到业界的广泛关注。另外,德事隆所提到的两项专利与大疆无人机所用到的技术,无论是应用场景,还是具体的技术内容都存在明显差异。不明白德事隆所谓的“侵犯专利”的说法从何而来?
有意思的是,一个关于专利的庭审,却开始打“政治”牌。不知道是不是德事隆在专利本身上自知理亏,所以从公开的庭审记录看,他们的律师一直故意“带节奏”,他们的律师不断抛出的“中国涉军黑名单公司”、“一家被美国政府列入禁令的公司”等等信息,他们这样做,无非就是要引导陪审团成员出于反华情绪,做出对大疆不利的判决。 而这一招,也很不幸奏效了。法官并没有阻止这样的信息不断向陪审团成员输出。最后来自德州的7位陪审团选择了支持“德事隆”的无理诉求,并以此为由,把赔偿额翻了几倍。最后陪审团判定的金额高达20亿元人民币。
大疆无人机
这对于一家百折不挠地靠创新打下天下并获得国际尊重的公司,是何其不公。连美国媒体也看不下去,其中美国无人机行业媒体sUAV News就对该判决结果表示震惊,并认为该判决表明了美国专利制度的“扭曲”。
“德事隆”为何只盯着大疆不放?原因很简单,一方面,大疆的体量足够大,对大疆敲诈能获得可观的收益。另一方面,大疆是来自中国的科技公司,德事隆方可以在庭审中充分利用和发挥他们的“主场作战优势”,利用偏见从陪审团那里争取赢面。
这件事之所以引起很多人关注,也因为其折射了美国对中国科技公司大肆打压以保护自己科技霸权地位的企图。德事隆案超越了专利本身,更大的危险是这可能成为美国政府行政打压手段之外,中国科技公司更要警惕的“司法陷阱”和新的挑战。
中美科技战
虽然美国宪法规定,司法应该具有独立性以及政治中立性,但在中美科技战的大背景下,所谓的“民主”与司法公正也受到政治环境的影响。连美国自己的法律评论媒体也指出,陪审团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这一层因素的牵引。
这件事犹如一个潘多拉魔盒,一旦打开后果严重,这无疑是在怂恿其他美企炮制“德事隆”的做法,利用反华情绪影响司法判定,肆意敲诈遏制中国科技企业。如果美国纵容更多美企利用司法手段敲诈中企,这带来的影响需要我们更加引起警惕。
近几年,美国的“工具箱”里已经抛出了各种手段对包括大疆在内的科技公司进行打压,从NDAA,到Entity List, 从特朗普针对 “中国军方公司”的投资禁令,到拜登以“应对中国军工企业威胁”为由签署行政命令,从美国“芯片法案”到这个月美参院民主党人拟推的"中国竞争法案2.0" , 种种手段的背后,都是美国企图遏制中国科技企业的用心。而现在,除了行政手段、立法手段外,将“正义”刻在序言的司法领域,也以“国别”为基准,让政治的“歪风”吹进庭审,造成不公平的判定,这对于中国科技公司和中国政府都是新的挑战。
美国政府
我相信大疆的遭遇只是开始,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做好应对。
第一,从企业自身来说,应加强海外专利布局以及维权能力。“中国制造”的标签已经遍布世界各大地区,但作为世界头号制造业大国,我国企业的知识产权国际竞争力仍有待提升。据统计,我国有2/3的企业向境外出口产品时,并没有获得相关专利保护,这些企业都面临着不小的知识产权风险。
尤其是中美博弈的大环境下,只有加强海外专利布局,强化自身维权能力,才能够更好地“走出去”。
大疆创新
第二,在中美科技战的大背景下,要善于利用本国的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以大疆此次遭遇的专利侵权案为例,这就是中美科技战的大背景下中国科技公司面临的新挑战。中国相关机构应该给到中国企业以支持和指导,帮助他们合法地利用本国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成为中国企业对外走出去的最坚实后盾。
这可以借鉴华为与美国IDC公司的反垄断和必要标准专利之争的维权案例,华为在本国对IDC提出诉讼和反垄断调查,保障了自身和广大客户的权益不受侵犯。
第三,继续坚持创新,提升自身的国际竞争力。大疆之所以能在国际市场赢得尊重,是其背后8000多项专利和不断的研发投入支撑起来的。一家不急功近利的公司,一家时刻保持着清醒冷静的公司,才是充满韧性、向上生长的公司。中国科技公司也只有坚持科技创新,才能在全球化之路上走得更远。